湖州市政协委员 金红路——协同推进长三角数据要素价值实现的建议
时间:2024-02-18
长三角地区数字产业发达,已建成以电子器件、信息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数字产业领域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随着数字经济企业活跃度的显著提高,对数据要素价值化的实践探索也越来越频繁。 以湖州市为例,成立了国资控股的湖州市数字集团,由市政府授权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以市场化方式统一运营公共数据,围绕“流通平台+数据产品+运营服务”三位一体,搭建了全市唯一数据要素流通平台,建立了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湖州基地。“中国数湖”项目被纳入浙江省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攻坚行动方案,湖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案入选浙江省2022年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优秀系统成果。 但数据做为生产要素提出来的时间尚短,如何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在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障碍。首先,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程度有限,而传统行业由于数字化程度不同,数据供给能力和数据质量的行业差异较大。其次,受数据确权、定价、标准化等因素影响,缺乏良好的流通环境,也尚未能建立统一的数据要素。第三,数据要素产业生态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缺乏覆盖要素流程全过程和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交易生态体系。最后,数据保护体系仍有待完善,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规定散见于不同领域立法之中。对此,建议如下: 一、协同构建合规开放的数据要素供给体系。长三角地区数据可供给种类较为完备,建议G60科创走廊九城市加快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率先建立以赋能实体经济为导向的产业数据供给体系,加速新兴产业间数据互通共享,支持传统行业通过数字改造参与到数据生产和供给环节中,在确保合规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推进个人数据的市场化供给。同时,注重构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数据授权运营制度,通过反不正当竞争对数据企业加以保护,为数据要素供给、数据价值释放提供基础保障。 二、协同构建规范有序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在长三角区域整体产业格局下,加快建设跨地区可共享的公共基础设施,合理布局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构建长三角统一数据大市场,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建立区域统一标准和区域一体化的数据定价体系,为不同层级的市场主体提供统一、专业、公正、可信的综合服务,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交易规则,促进数据要素与各类行业场景充分融合,有效赋能。 三、协同构建公平高效的数据要素分配体系。促进构建长三角区域便捷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平高效的要素分配核算体系,制定授权运营与收益分配专项制度,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确保“流动自主有序”,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完成数据要素价值初次分配。探索在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中确保“配置高效公平”,要重点关注、保护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范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的风险,建立激励市场和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的长效运行机制。 四、协同构建统一可信的数据要素安全体系。数据安全是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的基础保障,必须构建高效协同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先进全面的安全技术体系,加强区域内地方与地方、行业与行业之间的安全协同机制,以保障数据供给、流通、分配体系的有效运作,确保数据在区域内不同保密要求下的统一可信流通。建议统筹强化各城市政府部门的管理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市场化作用,推动数据从业人员的技能培养提升和标准化认定,降低管理安全风险;有序推动区域内各城市地方标准的相互认定、相互贯通,推进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的区域标准化,降低技术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