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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 宋青--“碳”寻未来 逐“绿”前行—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探索低碳发展G60路径

时间:2023-04-03

全国政协委员   

 

生态绿色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鲜明底色,绿色发展是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关键核心,协同创新是一体化示范区的内在要求。“双碳”战略,是一场关于能源、产业与金融的系统性变革,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而言,是一场跨区域的供给、消费、体制机制的创新集成创新实践。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城市群,需要立足各自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寻求“绿”“新”交映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迭代突围,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探索低碳发展G60新路径,共同“碳”寻未来,逐“绿”前行,共享绿色转型发展新机遇。

G60科创走廊启动建设以来,九城共建在协同开放中创造了高质量发展新奇迹。9GDP总量占全国比重1/15,地方财政收入为1/1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5%;市场主体数量为1/16,高新技术企业数3.65万家,全国占比为1/10,科创板上市企业数超过全国1/5,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增长226.4%。今年以来,G60九城市经济呈“V型”反弹,第三季度,九城市GDP同比增长3.9%,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12%6月以来,九城市签约落地项目超1300个,总投资额逾1.26万亿元。人口密度大、经济发达、能源需求量大,是全国的用能负荷中心,也是全国的碳排放中心,成为G60城市群共性化发展特征。2021年长三角三省一市能源消费、碳排放约占全国17%。随着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预计能源需求、碳排放空间仍将进一步增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同时提出“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走实施碳达峰行动”。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九城市在一体化发展中率先而为,聚合力量握指成拳,打造G60低碳绿色示范走廊,当前阶段,极具现实意义。为此建议:

第一,统筹碳源碳汇管理,谋划华东碳监测中心

排放数据是衡量是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也是碳交易的生命线。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监测、报告与核查(MRV)体系,对重点排放企业的碳排放以及履约情况进行核查。但是,MRV体系依赖于第三方机构核查企业的碳排放报告,企业数据造假、篡改等问题屡见不鲜。对此,欧美等经济体已经采用实测法,通过对碳排放进行直接测量,以保障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2021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20228月,我国成功发射陆地生态系统碳监测卫星“句芒号”,这标志着我国即将进入碳源、碳汇全面“监测时代”。同时,随着碳市场扩容的渐行渐近,碳排放数据失真或成为隐患,只有加强碳排放监管才能推动“双碳”工作行稳致远。碳源层面。率先探索解决碳达峰碳中和“行业基础性建设”的问题。构建以碳监测、碳计量为基础的碳科技聚集高地,加快区块链、5G、智能感知、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完善相关配套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强化碳监测相关配套支撑。碳汇层面。对碳汇的存量、形成机理和功能发挥等建立更加有效的应用模式,采用卫星遥感、航空摄影、地面设备观测等立体化监测手段实现对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进行高频、精准的数据收集,并通过集成平台实现对植被生长的全方位观察,更加精准地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碳汇潜力变化的监测,借助大数据、AI等技术打造一体化碳汇监测平台。

第二,推进跨区域协同转型,强化低碳示范引领

一是,在区域一体化战略下,设立城市群达峰目标,并以此为抓手,充分统筹体制机制、城市规划、产业布局、技术选择、能源体系等诸多因素,推动城市群达峰。二是,优化区域范围内产业链布局,实现城市群与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明确G60城市群优先发展、重点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的产业名单,积极向新兴、高附加值、低能耗的产业链上游转移。对于能源需求较多、排放量较大的传统制造业,要站在城市群、产业集群的视角谋划,合理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其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及环境承载力优势的地区转移,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丰富的地区转移。而周边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双碳战略目标,既要注重新旧动能转换,又要推进区域经济的低碳化转型。通过转换空间格局、优化功能布局、升级产业结构,形成产业—城市深度融合的低碳发展路径,率先开启“零碳”示范区建设,为完成区域减排目标赋能。

第三,加快市场化碳普惠探索,打造G60碳普惠交易一体化平台

快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探索碳普惠机制跨区域协同创新,形成G60低碳转型示范引领。一是,加快构建G60碳普惠区域一体化顶层设计。探索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的跨区域一体化顶层框架。二是,加快构建“碳账户”体系。选取代表性强、切口集中、数据基础好的生产、生活场景,链接分布式能源与生产、生活场景,先行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和个人开通“碳账户”,记录个人、企业生活、生产的相关低碳活动信息,打造系列零碳园区、零碳景区、零碳校园、零碳商圈、零碳社区等,加快碳普惠由“条块状试点”到“城市试点”再到“城市群区域试点”。三是,建设碳普惠跨区域配套机制。建立G60城市群专家库、企业库,碳普惠方法学库、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管理库、碳积分商店、碳普惠场景管理库,适时与碳交易市场相衔接。

第四,以碳标签、碳排放权、绿电交易为抓手,深化气候金融改革创新

长三角地区创造出全国近1/4的经济总量,1/3的进出口总额,在绿色贸易壁垒渐行渐近的国际背景下,G60城市群要积极引领和推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国际贸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一是,推进国际互认合作的碳标签体系建设。以实现国际互认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G60产业特色和绿色贸易需求,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拓展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建设,实现碳足迹标准、认证、标识在长三角协同落地,积极促进国际接轨互认。二是,搭建长三角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综合统筹供应链覆盖面、活动数据丰富程度、排放因子质量等级等系统性因素,打造重点产业碳足迹排放因子数据库,强化碳足迹标识认证技术、制度、区域协同创新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满足出口企业国际贸易碳足迹标识要求。三是,探索绿色能源市场化交易的平台化建设。以碳标识为牵引,以“产业绿色低碳化,绿色低碳产业化”为目标,选择国际绿色低碳贸易壁垒冲击大、产业链完整的出口产品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绿色能源消纳示范,“靶向”研究产业链绿色能源交易及消纳量的核算、监测和认证,推进绿电交易及相关服务。四是,开展碳金融衍生品创新实践。依托上海碳排放权交易所,探索碳排放权期现货联动,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创新类期货产品研究。启动碳排放权跨境交易试点,完善气候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激励引导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及其衍生品,建立G60城市群多层次碳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多层级增信保障体系和高效灵活的市场运作机制,为气候金融在全国范围内的复制推广探路。

第五,加快低碳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迈进

在“双碳”战略中,科技创新是最大的变数,要通过依靠技术力量来抢抓制高点。一是,谋划建设G60城市群低碳创新中心。强化以问题为导向的低碳技术研发,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依托G60城市群雄厚的产业基础和优质的科教资源,强化有组织科研,建设一批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孵化辐射基地。推动低碳技术产品化、服务化发展,加快重点产业低碳技术的研发、集成、推广和应用步伐,打造低碳化产业创新集群,形成技术与经济结合、成果向产业转化的产业绿色化发展驱动力。二是,为产业发展留有“碳“空间。大力发展负碳等新兴技术,利用碳捕集与封存(CCUS)技术、直接空气捕获(DAC)技术进行人为固碳。在深度减排路径下,大力推进CCUSDAC技术在工业和电力生产行业的应用,避免因能耗、碳排放空间不足引起的“硬着陆”。三是,大力培养低碳创新人才。面向人人的绿色低碳转型需要面向人人的教育转型,要强化教育的系统性变革和人才的专业化培养,把绿色低碳理念深度植入各学科、各层级教育培养体系。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加快造就一批储能、氢能和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等领域的紧缺人才,聚焦产业需求加快培养一批碳中和专业人才。把人才培养和社会低碳发展两个长远目标结合起来,要让高校成为碳中和“先行军”,探索建设碳经济、碳金融、碳管理等与低碳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新兴学科。要推动“双碳教育”向前拓展、向后延伸,面向社会生产一线,合理结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着力提升学生的“气候素养”和“碳中和素养”。优化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为人才转岗培训和持续“充电”创造良好条件。优化碳中和领域职业能力证书制度,为“双碳”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