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三组赴青岛考察报告
时间:2014-11-21
2014年11月16日-19日,区政协社会事业三组一行在团长姚平书记的带领下前往山东青岛市考察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考察团一行与青岛市卫计委,崂山区政协、卫计局等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考察了青岛崂山区和威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运作、医护团队建设和居民健康管理等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感受 1、青岛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新农合参合人数445万、参合率100%、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3%;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196个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并逐步向村、社区卫生室延伸,药价平均下降35%,次均药费下降33%;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面完成现有政府办机构达标建设的基础上,规划新建了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新建了1897个村、社区卫生室(站)。注重卫生人才队伍培养,按照“引进一批、培训一批、淘汰一批、借力一批”的原则,全力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工作。比如崂山区投入近1亿元在农村、社区由区、街道共同投资建设完成91家一体化卫生室,在城市社区建设23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确保每一城乡社区有1处卫生服务机构。 3、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惠及城乡居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管理率达到80%以上,对重点人群落实了健康管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任务超额完成。比如崂山区投资 360万元建设区域卫生数据中心平台,建成113家基层医疗的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区医疗质量安全远程监管一体化全覆盖,建成后将实现远程监控、双向通话、实时业务指导、绩效考核等功能,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并及时掌握医疗机构的情况,防止各类安全纠纷的发生。 4、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在认真完成国家、省规定医改任务的同时,在卫生体制、机制和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系列探索创新。青岛市始终把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支持、营造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良好政策环境。专门出台《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扩大服务供给。计划到2015年,该市社会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服务量力争达到全市总量的20%左右,基本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医疗市场新格局。 二、具体建议 1、我区可借鉴青岛市的有关做法,基层医疗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以指导工作和纠正错误为主,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适当拉开职工间的工资差距,充分保护和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原则。可以在街镇社区设立卫生站考核基金,用于表彰奖励优秀卫生站、优秀社区医生等。 2、我区可以在双向转诊政策上积极探索求突破,做到既能上转更能下转,引导群众逐步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真正的双向转诊模式,基层社区卫生机构遇到疑难杂症可主动转向大医院,而大医院遇到常见病、慢性病等可主动转向社区卫生机构,合理降低群众医疗负担。 3、针对目前我区实行社区家庭医生制度所碰到的签约医生数量少,响应不及时,服务不专业等问题,要加大对社区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力度,逐步增加医生数量,细化对家庭医生、全科团队的监督考核,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水平,满足广大社区居民对健康医疗需求。 4、针对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显不足的问题,可借鉴青岛市有关做法,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允许社会民营资本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