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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江区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7-01

中共松江区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

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深刻把握总体要求

(一)明确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为工作主线,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着力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新作为、在广泛凝聚共识上有新作为、在提高建言资政质量上有新作为、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作为,切实担负起把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对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下去、把全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和为上海奋力创造新时代新奇迹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二)完善协商内容。要进一步明确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责任,聚焦区委“一个目标、三大举措”战略布局,助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建设、促进城乡高水平融合发展、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品质等松江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围绕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议题。围绕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确定民主监督议题,每年安排专题监督性常委会会议、专题监督会,适时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就有关重要决策、民生实事项目等,在政协听取相关界别委员意见建议。

(三)丰富协商形式。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主席会议、专题通报会、专题协商会等为重点的协商议政格局。建立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与区政协专门委员会、界别定期沟通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以界别为依托,以专门委员会为基础,搭建界别协商平台。推动协商工作向一线延伸,探索政协协商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新形式,不断推进“大事、实事、难事,大家来协商”的多种协商模式共同运行、相得益彰。创新协商载体,探索依托政协网站和新媒体开展网络议政协商。完善九城市政协联合联动机制,牵头并常态化开展好九城市政协共商长三角G6O科创走廊更高质量发展活动。

(四)健全协商规则。建立健全区委会同区政府、区政协制定年度协商、民主监督计划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政协协商的事项应当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将政协重点协商活动纳入区委和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实施情况列入督查事项和考核体系。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对协商成果的批示落实情况,由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负责督办,并及时反馈至区政协办公室。通过政协常委会建议案、专题报告、政协专报、调研报告、提案工作情况和社情民意专报等形式报送的协商成果,区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和采纳落实,并及时向区政协告知反馈。制定政协协商工作规则,对协商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协商活动前,有关部门认真安排委员调研、考察等事项,适时提供相关材料。

(五)培育协商文化。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树立协商理念,遵循协商规则,培养协商精神,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弘扬“松江各代会”协商民主首创精神,不断厚植文化土壤,浓厚协商氛围。

(六)提高协商能力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建立有关部门重大情况通报和重要信息发布制度。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协商议政的基本功,精选课题、深入调研。建立具有政协特色的应用型智库和参政议政人才库,建立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工作办法,为全面提高区政协协商能力和水平提供支撑。

三、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

(七)坚持思想政治引领的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同时学习时事政策、学习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八)健全凝聚共识的载体把凝聚共识融入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协商履职活动中,在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以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常务委员会建议案、主席会议审议调研报告等形式增进共识。完善谈心谈话、走访看望、委员微课堂、企业家委员沙龙、社情民意海聊会等载体,依托政协履职活动和主流媒体、“松江政协”微信公众号、九城市政协智慧网站等平台强化凝聚共识功能。

(九)发挥凝聚共识的作用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凝聚共识工作制度,做好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凝聚共识工作。优化界别设置和委员构成,增强界别代表性。组织委员利用自身影响力主动发声,宣传阐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以专门委员会为依托,建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分析界别群众思想状况,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十)广泛汇聚正能量建立健全各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事务性情况交流机制。畅通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意见诉求表达渠道。做好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专题学习、界别协商、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建立港澳委员走访联系制度,发挥港澳委员“双重积极作用”,壮大爱国力量。拓展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交流交往。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吸收代表参加政协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讲好中国故事、政协故事、上海故事、松江故事。

四、健全政协工作制度

(十一)完善落实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政协党组要落实党对政协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和区委重要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的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党员活动小组工作规则。

(十二)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以及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参与全区重要决策部署讨论协商,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作出机制性安排,优先保障党派在政协全体会议作大会发言,提高党派在政协重要协商会议上发言比例。注重编报党派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通过集体考察、联合调研、共同举办协商活动等方式,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开展经常性工作的机制。

(十三)完善政协履职工作制度。健全区政协办公室、专委办及专门委员会向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制度。制订加强和改进专门委员工作、界别工作和委员地区联络组工作等三个实施意见。坚持“一委一策”、探索“一委一品”,推动专门委员会工作专起来、新起来、优起来。坚持分类施策原则,进一步明确界别履职内容、方式和保障措施,推动界别工作活起来、实起来、强起来。建立健全政协协商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协商有效衔接的机制载体,加强地区联络组建设,明确各街镇、经开区党(工)委一名副书记担任政协委员,并作为地区联络组组长,落实日常联络工作人员、固定协商活动场所和工作经费等保障,着力推动区政协与地区联络组工作贯通起来、协同起来、联动起来。完善提案工作制度,规范提案办理程序,汇聚工作合力,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服务质量。健全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政协理论研究、新闻宣传、文史资料等经常性工作制度。

(十四)主动接受上级政协指导。区政协接受区委领导、接受上级政协指导,是科学的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区政协接受市政协指导的工作机制,围绕市政协重大协商议题及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协同调研、联动协商、联动监督,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区政协主席和秘书长例会、政协工作交流会等活动,推动市区政协贯通协作联动,发挥人民政协制度的整体优势。

五、强化委员责任担当

(十五)强化政治责任。研究制定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的制度。政协委员要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责任担当的首要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敢于发声,在关键时刻靠得住、站出来。强化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重大责任,增强区政协是城市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意识,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社会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

(十六)落实履职要求。要强化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的责任,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积极参加政协教育培训,准确把握履职方式方法,全面增强履职本领。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严格廉洁自律,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社会和谐促进者。

(十七)抓好服务管理。区政协要把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政治任务,尊重和支持委员按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政协机关当好政协委员“履职秘书”的重要作用,做好委员日常联络、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完善委员学习机制、履职服务机制、履职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政协常委提交履职报告、向常委会述职制度。加强履职管理,完善委员退出机制,对参加履职活动较少的委员及时提醒批评;对长期无故不参加履职活动的委员,由常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或决定的委员,应当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委员资格处分。

六、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十八)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坚持区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区政协党组工作、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对区政协党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届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区委和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除出席全体会议外,每年至少出席一次政协重要协商活动;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每年牵头办理政协提案;区委、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一次政协协商活动或通报有关工作。将区政协机关列为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政协党组增设一名副书记,由区委统战部部长担任。完善和落实政协组织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相关会议、阅读相关文件等规定。选优配强区政协领导班子和专门委员会主任,提升政协机关干部专业化水平,注重政协机关和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

(十九)政协党组要肩负起党对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政协党组要在政协工作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全部工作中去。引导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完善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的学习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党员活动小组组织委员学习的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支持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政协党组按程序对拟继续提名的政协委员人选提出意见的责任。

(二十)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紧贴政协实际,全面推进区政协党的各项建设。加强政协党组、政协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支部、专门委员会党员活动小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十一)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委员要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政协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廉洁奉公方面的模范作用,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参加会议活动、带头协商建言、带头反映社情民意和提交提案、带头开展视察调研、带头服务基层群众,争当政协履职中的先锋模范。

(二十二)形成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合力。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要在政协党的建设、委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新闻宣传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同政协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在知情明政、转化履职成果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街、镇和经开区要切实发挥好地区联络组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宣传,把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内容。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支持其参加政协活动,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努力营造全区上下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